看得見的理由 · 看小說學行銷

同一句話說七次

──

第 27 章|同一句話說七次

看得見的理由 · 第 4 卷 讓他們再來 · 約 1,300 字


九月,一個客人問了何安一個問題。

「你們是不是有兩家店?」

「沒有。」

「那我上禮拜在外送上看到一家叫『深夜熱食』的,照片跟你們一樣。」


何安當天晚上把自己的東西全部列出來。

他列了七個地方。

1. 門口燈箱      「加班到十一點也吃得到熱的」
2. 外送平台 A    店名「深夜熱食專門」
3. 外送平台 B    店名「何記清燉滷味」
4. Google 商家    「滷味專賣店」
5. 牆上那四行     「這家店是從那句話開始的」
6. 價目表        「一個人吃/兩個人分/帶回去給別人」
7. 收據上         什麼都沒有

七個地方,五個不同的說法。

他自己看了都覺得亂。


他去看對面那家。

一個下午,他把對面能看到的地方全部拍下來。

燈箱、外送平台兩個、Google 商家、店內、菜單、外帶袋、收據、發票背面。

九個地方。

九個地方寫的東西不完全一樣,但都在講同一件事

燈箱      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」
平台      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|深夜清燉」
Google    「深夜清燉滷味・營業至 02:00」
外帶袋    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」
收據      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」

何安坐在對面那家店裡,把那九張照片排開。

同一句話,九次。

他一直以為那叫沒創意。

現在他懂了那不是沒創意。


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件事。

他把那七個地方全部改成同一句話。

改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停下來。

因為他發現他改不下去。


他的問題是:他不知道那句話應該是什麼。

燈箱那句「加班到十一點也吃得到熱的」是兩年前寫的。

那時候他只有九樣東西、沒有清燉版、沒有坐下的位子、沒有那本活頁本。

那句話講的是他兩年前那家店。


他花了一個禮拜找那句話。

他翻本子。翻藍悅那兩萬三千筆。

他找那些已經來過三次以上的人講的話。

一共四百一十七句。

那四百一十七句裡面,出現最多次的東西不是清燉、不是深夜、不是價格。

是——

「他記得我。」                31
「不用講他就知道。」          22
「這家老闆會問我今天怎麼樣。」 18
「老樣子。」                  47

「老樣子。」四十七次。


何安盯著那三個字看了很久。

「老樣子」是一句只有在你被記得的地方才講得出來的話。

你不會對一家你第一次去的店說老樣子。


那句話他最後寫成七個字:

「不用講,我知道。」


他把七個地方全部換掉。

燈箱重做,四千二。

外送平台兩家的店名統一成「何記・不用講我知道」。

Google 商家的簡介改掉。

外帶袋印了一千個,八千塊。

收據下方加一行。

牆上那四行不動——那是故事,不是招牌。


改完之後兩個禮拜,沒有任何變化。

一天一百零一份,跟之前一樣。


第三個禮拜,他去看客人。

一個第一次來的年輕人站在燈箱前面。

「不用講我知道……什麼意思?」

他走了。


第四個禮拜,何安掉了七份。

第五個禮拜掉十一份。


他打電話給藍悅。

「我改壞了。」

「哪裡壞?」

「新客人看不懂。」

那頭安靜了幾秒。

「那老客人呢?」


何安去查。

他把客人分成兩堆。

來過 3 次以上:來店次數 +18%
第一次來的:   -34%

「你那句話,」藍悅說,「是講給已經來過的人聽的。」

「而燈箱是給沒來過的人看的。」


「所以我要改回去?」

「不用。」

「那——」

「你只是把它掛錯地方。」


十一月他重排了一次。

給沒來過的人看的地方——燈箱、外送平台、Google 商家——

換回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」。

(他知道那跟對面一樣。他寫在本子上:「這句話不是我的,也不是他的,是那六十二個人的。」)

給來過的人看的地方——外帶袋、收據、店內、活頁本封面——

寫「不用講,我知道。」


十二月:

第一次來的人回到原本的水準。

來過三次以上的人,來店次數比十月又多了一成一。


那個月的最後一天,藍悅在店裡看那兩組東西。

「你現在有兩句話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以前你有五句,是亂。現在你有兩句,是分工。」

她指著外帶袋。

「這一句只有已經付過錢的人看得到。」

「所以它不用負責把人拉進來。」

「它只要負責讓人下次還想來。」


何安在本子上寫:

七個地方講五句話 = 亂。
七個地方講一句話 = 整齊,但那句話要同時做兩件事,做不到。
七個地方分成兩組,各講一句 = 對。

分法不是「哪裡」。
是「這個地方的人,還沒來過,還是已經來過」。

【未完,待續】

CHAPTER INDEX · 章節目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