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7 章|同一句話說七次
看得見的理由 · 第 4 卷 讓他們再來 · 約 1,300 字
九月,一個客人問了何安一個問題。
「你們是不是有兩家店?」
「沒有。」
「那我上禮拜在外送上看到一家叫『深夜熱食』的,照片跟你們一樣。」
何安當天晚上把自己的東西全部列出來。
他列了七個地方。
1. 門口燈箱 「加班到十一點也吃得到熱的」
2. 外送平台 A 店名「深夜熱食專門」
3. 外送平台 B 店名「何記清燉滷味」
4. Google 商家 「滷味專賣店」
5. 牆上那四行 「這家店是從那句話開始的」
6. 價目表 「一個人吃/兩個人分/帶回去給別人」
7. 收據上 什麼都沒有
七個地方,五個不同的說法。
他自己看了都覺得亂。
他去看對面那家。
一個下午,他把對面能看到的地方全部拍下來。
燈箱、外送平台兩個、Google 商家、店內、菜單、外帶袋、收據、發票背面。
九個地方。
九個地方寫的東西不完全一樣,但都在講同一件事。
燈箱 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」
平台 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|深夜清燉」
Google 「深夜清燉滷味・營業至 02:00」
外帶袋 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」
收據 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」
何安坐在對面那家店裡,把那九張照片排開。
同一句話,九次。
他一直以為那叫沒創意。
現在他懂了那不是沒創意。
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件事。
他把那七個地方全部改成同一句話。
改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停下來。
因為他發現他改不下去。
他的問題是:他不知道那句話應該是什麼。
燈箱那句「加班到十一點也吃得到熱的」是兩年前寫的。
那時候他只有九樣東西、沒有清燉版、沒有坐下的位子、沒有那本活頁本。
那句話講的是他兩年前那家店。
他花了一個禮拜找那句話。
他翻本子。翻藍悅那兩萬三千筆。
他找那些已經來過三次以上的人講的話。
一共四百一十七句。
那四百一十七句裡面,出現最多次的東西不是清燉、不是深夜、不是價格。
是——
「他記得我。」 31
「不用講他就知道。」 22
「這家老闆會問我今天怎麼樣。」 18
「老樣子。」 47
「老樣子。」四十七次。
何安盯著那三個字看了很久。
「老樣子」是一句只有在你被記得的地方才講得出來的話。
你不會對一家你第一次去的店說老樣子。
那句話他最後寫成七個字:
「不用講,我知道。」
他把七個地方全部換掉。
燈箱重做,四千二。
外送平台兩家的店名統一成「何記・不用講我知道」。
Google 商家的簡介改掉。
外帶袋印了一千個,八千塊。
收據下方加一行。
牆上那四行不動——那是故事,不是招牌。
改完之後兩個禮拜,沒有任何變化。
一天一百零一份,跟之前一樣。
第三個禮拜,他去看客人。
一個第一次來的年輕人站在燈箱前面。
「不用講我知道……什麼意思?」
他走了。
第四個禮拜,何安掉了七份。
第五個禮拜掉十一份。
他打電話給藍悅。
「我改壞了。」
「哪裡壞?」
「新客人看不懂。」
那頭安靜了幾秒。
「那老客人呢?」
何安去查。
他把客人分成兩堆。
來過 3 次以上:來店次數 +18%
第一次來的: -34%
「你那句話,」藍悅說,「是講給已經來過的人聽的。」
「而燈箱是給沒來過的人看的。」
「所以我要改回去?」
「不用。」
「那——」
「你只是把它掛錯地方。」
十一月他重排了一次。
給沒來過的人看的地方——燈箱、外送平台、Google 商家——
換回「加班回來,還有熱的」。
(他知道那跟對面一樣。他寫在本子上:「這句話不是我的,也不是他的,是那六十二個人的。」)
給來過的人看的地方——外帶袋、收據、店內、活頁本封面——
寫「不用講,我知道。」
十二月:
第一次來的人回到原本的水準。
來過三次以上的人,來店次數比十月又多了一成一。
那個月的最後一天,藍悅在店裡看那兩組東西。
「你現在有兩句話。」
「嗯。」
「以前你有五句,是亂。現在你有兩句,是分工。」
她指著外帶袋。
「這一句只有已經付過錢的人看得到。」
「所以它不用負責把人拉進來。」
「它只要負責讓人下次還想來。」
何安在本子上寫:
七個地方講五句話 = 亂。
七個地方講一句話 = 整齊,但那句話要同時做兩件事,做不到。
七個地方分成兩組,各講一句 = 對。
分法不是「哪裡」。
是「這個地方的人,還沒來過,還是已經來過」。
【未完,待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