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2 章|門口那句話
看得見的理由 · 第 2 卷 他們要的不一樣 · 約 1,500 字
問題出在門口。
進來的人他都應付得了。九樣東西、固定價、一個人也可以坐。
問題是走過去的人。
他站在門口數過。一個晚上,經過他店門口的人大概四百二十個。
進來的三十一個。
7.4%。
那個數字他算完之後就一直在腦子裡。
四百二十減三十一,等於三百八十九。
三百八十九個人,每天,從他門口走過去,然後不進來。
他看不見他們。
他們沒有停下來,所以頭上什麼都沒有。
他花了三天試各種方法。
第一天他把燈調亮。沒有差。
第二天他在門口放了一塊立牌,寫「熱滷味」。多兩個人。
第三天他站在門口發傳單。發掉八十張,進來四個。
第三天晚上他坐在店裡,把本子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。
四百多句。
他翻到第三頁的時候停住。
那是開張第一天。
「這麼晚了還有東西吃。」
十一點五十八分,那個襯衫皺得很厲害的男的。
何安盯著這一行看。
這是他本子上的第九句話。
四個月前寫的。
那時候他完全不懂這句話在說什麼——他當時只覺得「這個人不是因為看起來有人吃過才買」,所以特別記了一下。
現在他翻到後面。
同一類的句子,四個月來累積了六十二句。
「這麼晚了還有東西吃。」
「加班完只剩超商。」
「這個時間還開著。」
「十一點還有熱的。」
六十二句。
六十二句裡面,五十一個人買了。
八成二。
而那個「太油太鹹顏色深」的一百零三句,只有十七個人買。
他把那六十二句抄在一張紙上,抄完看了很久。
然後他發現一件事——
這六十二個人,沒有一個人在比較。
他們不是「在幾家裡面選這家」。
他們是「這個時間只有這家」。
那天晚上他關店之後沒有回家。
他在店裡待到凌晨三點,寫一句話。
他寫了大概四十版。
「深夜熱食專門店」——太像招牌,沒有人會有感覺。
「凌晨一點還有熱的」——比較好,但講的是他自己。
「加班的人也吃得到」——接近了。
最後他寫下的那句是:
「加班到十一點也吃得到熱的。」
他找了一家廣告社,做了一塊燈箱。
不是招牌。招牌上寫的是店名。
燈箱上只有那一句話,還有一行小字:「營業到凌晨 1:00」。
燈箱掛在門口,正對著人行道。
花了六千四。
掛上去的第一個晚上。
九點四十分,一個女生走過去,走了三步,回頭。
她站在燈箱前面看。
何安在店裡,隔著玻璃看她的頭上。
「我十一點才下班。」
她沒有進來。
她拿出手機,拍了那個燈箱。
十點半,兩個人經過。
其中一個頭上:「這家開到一點。」
進來了。
十一點十分,一個人。
「這個時間還有。」
進來了。
十一點四十七分,四個穿工作服的人。
「他們說這家開到很晚。」
——他們說。
何安握著夾子的手停在半空中。
那是他第一次看到「別人告訴我的」這種句子。
那個禮拜的數字:
掛燈箱前:一晚三十一份。
掛燈箱後第三天:五十四份。
第七天:六十八份。
他沒有加東西。沒有降價。沒有延長時間。
他只是在門口掛了一句話。
而那句話,四個月前就在他本子的第三頁上。
是那個襯衫皺得很厲害的男的,在他開張第一天,替他寫好的。
藍悅來看那個燈箱的時候站了很久。
「六千四?」
「嗯。」
「不貴。」
她轉頭看他。「你怎麼想到這一句的?」
何安把本子拿出來,翻到第三頁,指給她看。
她看了那一行,然後往後翻,翻到那六十二句抄在一起的那頁。
翻完她把本子還給他。
「你知道你剛剛做了什麼嗎?」
「……知道啊。我掛了一個燈箱。」
「不是。」
她指著那六十二句。
「你剛剛放棄了其他三百八十九個人。」
何安愣住。
「你這句話講給加班的人聽。」藍悅說,「不加班的人看到這個燈箱,會知道這家不是為他開的。」
「你有沒有想過,那三百八十九個人裡面,本來可能有二十個會進來?」
何安張嘴,然後說不出話。
他確實沒想過。
他只想著怎麼抓住那六十二個。
「那我——」
「你做對了。」藍悅說。
「我只是要你知道你做了什麼。」
「你不是多了六十八份。你是換掉了。」
【未完,待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