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5 章|本子
看得見的理由 · 第 1 卷 看得見一個人 · 約 1,400 字
何安去文具店買了一本筆記本。
三十九塊,橫線,一百二十頁。他在第一頁寫下規則:
一天七次。用完等四十分鐘。所以要選。
他認真想過這件事。
如果他每天隨便看七個人,那七個人都是「剛好走過來的人」。可是走過來的人本來就比較可能買。
他要的是那些不買的。
於是他訂了一個很笨的做法:
每天七次,其中四次留給沒買就走的人。
第一週,本子上有四十九句話。
他把它們照日期抄好,每一句後面記兩件事:那個人幾點來的、後來走去哪裡。
後面那個是他自己加的。他發現他站在攤子後面看得到那條路的一半,客人走掉之後他還可以看三、四秒。
那三、四秒很重要。
因為那個人最後手上會多一樣東西。
第二週,本子上開始出現他不喜歡的東西。
「他好像很急。」
「太多醬了吧。」
「這個顏色好深。」
「不好意思我只是路過。」
第三週,「不好意思我只是路過」出現了第二次。
何安坐在攤車後面,把兩句話用紅筆圈起來,中間畫一條線連起來。
那是他本子上第一條線。
第十一天晚上。
三個不同的人,不同時間,不同年紀,頭上浮出同一句話。
八點十三分,一個上班族女生:
「一個人吃這個很怪。」
九點四十分,一個高中男生:
「一個人買很奇怪。」
十點五十六分,一個推著嬰兒車的媽媽:
「我一個人吃不完。」
何安把那三句抄在同一頁上。
他盯著看了很久。
滷味是一大袋。塑膠袋裝著,五樣加起來,扎起來提在手上。
那個袋子是給兩個人以上的。
一個人拿著那個袋子在夜市裡走,看起來像——
看起來像他等一下要跟誰會合。
如果沒有要跟誰會合,那個袋子就會變得很奇怪。
隔天他去五金行。
他買了一疊紙盒。那種正方形的、有蓋子的、可以單手拿的小紙盒,一個一塊二。
他把「小份」的裝法從袋子改成盒子。
然後他在旁邊放了一筒叉子。
那天晚上,一個女生走過來。
「一個人吃這個很怪。」
何安沒有說話。他把一個小盒子拿起來,打開,放在檯面上。
女生看了三秒。
那行字淡掉了。
換成另外三個字:
「這樣可以。」
六十塊。
第二天,單人客人從三四個變成十一個。
第三天十四個。
第四天他多買了兩疊紙盒。
一個一塊二的紙盒,讓他一天多賺六百塊。
而那鍋滷汁,他一分鐘都沒有多滷。
藍悅是在第五天翻他本子的。
她收完攤,走過來,何安正在寫。她沒問可不可以看,直接把本子轉過去。
翻了大概兩分鐘。
「你這個記得很好。」她說。
何安有點得意,忍住沒表現出來。
然後她把本子推回去。
「可是你寫的都是站在你前面的人。」
何安手上的筆停住了。
第二次。
她第二次講這句話。
「我知道啊。」他說,聲音比自己預期的大,「可是我只看得到——」
他停住。
差點說出「我只看得到站在我前面的人」。
「我只,」他改口,「我只能觀察到站在我前面的人。」
藍悅看著他,沒有追問。
「那你要怎麼辦?」她說。
「……我不知道。」
「你不用去看沒來的人。」她說,「那個沒有人看得到。」
「那——」
「你去問已經來的人。」
她把攤車的煞車踩開。
「問他為什麼會來。問他來之前是怎麼知道你的。」
「他來之前的那一段,你看不到。可是他自己知道。」
那天晚上何安在本子最後一頁寫了一行字。
他寫得很慢,寫完看了很久。
我看得到的:他站在我面前的那三秒。
我看不到的:他走過來之前的一整天。
他在下面又加了一行。
而決定他要不要走過來的,是後面那個。
他闔上本子。
四十一頁。
他把封面翻過來,在上面寫了三個字:
為什麼
【未完,待續】